本文介绍二手信托定义和信托受益权转让程序。
二手信托简介
二手信托即信托受益权转让。
根据我国《信托法》第46条的规定:“受益人可以放弃信托受益权。”但是,全体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的,信托终止。
同时,第47条规定:“受益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其信托受益权可以用于清偿债务,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
尤其重的是,第48条规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但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的除外。”
由此可见,我国的信托受益权是可以放弃、偿还债务、依法转让或继承的。
基于信托受益权的可转让性,受益人可以委托信托投资公司转让信托受益权。
国内通行模式是由信托投资公司代理受益人(即自益信托中的委托人)向投资者转让信托受益权,以特定财产(包括财产权)设立信托后产生的受益权再进行转让,具体是由财产(权)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进行组合,二者之间由信托投资公司(受托人兼代理人)进行运作。
首先信托投资公司担任财产(权)信托的受托人;
其次,信托投资公司担任集合资金信托的受托人;
再次,信托投资公司担任财产(权)信托中受益人(委托人)的代理人;
最后,由信投资公司运用集合资金与财产(权)信托的受益权进行交易。
必须强调的是,财产(权)托是自益信托,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
信托受益权转让程序
I.信托受益权依法可以转让,办理信托受益权转让时,应由原委托人、原受益人和新受益人持有效证件,个人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前往代理网点办理。
II.在代理网点审核有关证件后,委托人、原受益人和新受益人填写《资金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书》,代理网点审核无误后,委托人、原受益人和新受益人在协议书上签字。
III.办理受益权转让时,代理网点会收取受益权转让金额0.1%作为转让手续费,付款方式为现金付款。
IV.信托受益权转让后的新受益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于办理转让之日后20日后到代理网点领取中信信托盖章后的《资金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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