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金穗信用卡的怎么使用?

我想申请一个农银行金穗信用卡,之前没有做过,也没有信用卡相关经验。请问这个信用卡怎么用?

农行金穗信用卡应该和通用信用卡使用规则差不多。申银找到了相关的说明,所以你可以看看。

第一条:中农银行金穗信用卡是中农银行向社会发行的信用支付工具,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以先消费后还款。具有消费信贷、预借现金、还款功能,符合条件的持卡人可享受免担保、循环授信、免息还款期等便利。

第二条:信用卡根据发卡机构不同分为个人卡和商务卡,其中个人卡分为主卡和附属卡;根据信用等级不同,分为白金卡、金卡、普通卡;按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卡和本外币卡。信用卡将使用不同的信用卡组织标识,如VISA、MasterCard或中国银联。

第三条:人民币卡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外币卡可以在国内和国外使用。信用卡在国内使用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在国外使用账户货币作为结算货币。

第四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合法收入的个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发卡银行)申领个人卡主卡,也可为他人申领附属卡。附属卡的有效期与主卡相同。主卡持卡人有权要求注销或止付其附属卡,附属卡的所有交易资金均计入主卡账户。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开立基本账户的单位,均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开户许可证向发卡银行银行申请商务卡。申请本外币一体化卡的单位还必须能够合法支配外汇。商务卡持卡人资格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书面指定和撤销。公司卡的所有交易都记入公司账户。

第六条:申请信用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填写《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申请表》,与发卡机构银行签订书面合同,并遵守金穗信用卡收单合同。

第七条: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发卡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资信情况决定是否批准申请。申请通过后,发卡机构银行将为持卡人核定信用额度,并根据持卡人的用卡情况和信用状况调整信用额度。个人卡最高信用额度为5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商务卡最高授信额度为发卡机构银行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3%,无综合授信额度可供参考的单位最高授信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

第八条:信用卡有效期最长为三年,到期后自动失效。信用卡到期,发卡银行会自动为其发放新卡。持卡人如不想继续使用信用卡,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发卡机构。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受影响。

第九条持卡人可以通过现金或转账方式偿还个人卡账户欠款,本外币一体化卡外币账户的使用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境内居民外汇管理暂行办法》办理。

第十条:申请商务卡账户的单位应从其基本账户中转账还款。对于商务卡外币账户的欠款,申请人可从其外汇账户中划款还款,该账户的使用应符合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商务卡不得在境内存取外币现金或存放外币资金。

第十一条:持卡人每日每卡可在境内预借现金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每日每卡在ATM机预借现金不超过5次;境外预支现金总额每日每卡不超过1000美元或等值外币,每月不超过5000美元或等值外币。

第十二条:发卡银行提供的服务仅限于服务贸易项下的支付。持卡人不得在境外用卡进行资本项下的投资和贸易支付,也不得进行非法交易和国家法律禁止的行为。

第十三条:除ATM交易外,其他所有交易均需持卡人签名确认。凡凭密码进行的交易,发卡银行视为持卡人本人的合法交易。持卡人本人签名的交易凭证及各类交易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为交易的有效凭证。

第十四条:持卡人应在银行要求的到期还款日前还款,自银行账单日至到期还款日的免息还款期最长为56天。持卡人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全部贷款的,非现金交易贷款无需支付利息。持卡人以最低还款额还款(还款金额满足银行要求的最低还款额但未偿还全部贷款),不享受免息还款期的便利。持卡人在发卡银行批准的信用额度外用卡时,应支付自记账日至还款日的未还贷款利息。持卡人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欠款总额的10%。提前借现金的持卡人不享受免息还款期的便利,但应支付银行记账日至还款日的贷款利息。以上所有贷款利息卡银行按月复利,日利率万分之五。发卡银行信用卡账户超额还款不计息。个人卡外币债务,持卡人可以用外币现金和外汇存款偿还,也可以在发卡机构提供交易账单银行的情况下,按照经常项目可兑换的要求,用人民币资金购汇偿还。但如果持卡人用卡交易是国家法律禁止的,发卡银行不会为持卡人办理购汇手续。

第十五条持卡人使用信用卡需缴纳年费、各种手续费和工本费。具体标准见附表。发卡银行制定和修改收费项目和标准时,按照中国银行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持卡人未按发卡行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还款,并在到期还款日前超额使用发卡行银行批准的授信额度的,除支付贷款利息外,还应分别对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和超出授信额度部分的5%支付滞纳金和超限费。

第十七条:发卡银行每月定期向持卡人发送有贷款余额或交易的对账单。持卡人收到对账单后,应及时查询与发卡行银行的交易情况。

第十八条:发卡银行为持卡人提供咨询、查询、投诉、挂失等24小时服务电话,将在30日内对持卡人查询、更正账务情况的请求给予答复。

第十九条持卡人申请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或其他约定形式银行通知发卡机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持卡人应分别保管信用卡和密码。持卡人卡片遗失或被盗,应及时向发卡机构银行挂失。书面和口头的损失报告应是正式的,并立即生效。发卡银行只承担受理持卡人挂失后的经济损失,之前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持卡人不得泄露个人密码,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一条信用卡及其账户仅供申请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持卡人不得以与特约商户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发卡机构银行所欠金额。

第二十二条:信用卡的所有权属于发卡行银行。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违反章程或发卡机构银行认为有必要时,发卡机构银行有权停止持卡人继续使用信用卡,并授权相关银行及特约商户收回信用卡。凡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境内商户受理信用卡时,应遵守银行、银行和银行卡联网联合业务标准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和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境内外信用卡组织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中农银行制定、解释和修订,并经中国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布后实施。所有持卡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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